(《人民日報》,2013年5月10日)
大量歷史文獻無可爭辯地表明,釣魚島是中國的固有領土,最晚從明清兩代開始,釣魚島已成為中國疆域不可分割的有機組成部分。
自明朝之初,釣魚島已納入中國疆域版圖。嘉靖十三年(1534),明政府派給事中陳侃前往琉球,冊封琉球國王。陳侃在其所著《使琉球錄》中記載道:“十日南風甚迅,舟行如飛……過平嘉山(今彭佳山),過釣魚嶼(今釣魚島),過黃毛嶼(今黃尾嶼),過赤嶼(今赤尾嶼),目不暇接,一晝夜兼三日之路程……十一日夕,見古米山,乃屬琉球者。”這一記載,清楚地指出了釣魚列島在中國疆域版圖之內(nèi)。
類似上述的記載在史料中屢見不鮮。嘉靖四十年(1561年),明朝的又一任冊封使郭汝霖在《使琉球錄》中寫道:“閏五月初一日過釣魚嶼,初三日至赤嶼焉。赤嶼者,界琉球地方山也?!薄俺鄮Z者,界琉球地方山”意為赤嶼(即今赤尾嶼)乃是對著并連接琉球地方之界山。山,古意即界山,也就是說赤尾嶼以東是琉球海域,以西是中國海域。
正是由于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是中國疆域的組成部分,所以從明代開始就把釣魚列島納入了海防范圍,對其實施了有效管轄??∮诩尉杆氖荒辏?562年)、由福建總督胡宗憲幕僚鄭若曾編著的《籌海圖編》卷一《沿海山沙圖》中,“福七”、“福八”兩圖不但記錄了臺灣、釣魚島、黃尾嶼、赤尾嶼等島嶼屬于福建海防范圍以內(nèi)的情況,而且標明了這些島嶼的位置與統(tǒng)管區(qū)域。萬歷三十三年(1605年),吏部考功司徐必達根據(jù)《籌海圖編》中的“萬里海防圖”重繪《乾坤一統(tǒng)海防全圖》,圖中把釣魚列島明確標明在中國海疆海防范圍內(nèi)。
實際上,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為中國轄地,也是當時日本人、中國人、琉球人的共同認識。
1650年,琉球國相向象賢監(jiān)修的琉球國第一部正史《中山世鑒》記載,古米山(亦稱姑米山,今久米島)是琉球領土,而赤嶼(今赤尾嶼)及其以西則非琉球領土。
琉球大學者、紫金大夫程順則在其所撰《指南廣義》(1708年)中記載了“福州往琉球”的針路,該書附圖中將釣魚島、黃尾嶼、赤尾嶼連為一體,與古米山之間成一明顯的分界線,表明古米山是中琉分界線,釣魚島界黃尾嶼、赤尾嶼是中國島嶼。
1719年,日本史地學家新井白石撰《南島志》所繪琉球國全圖,即以最西南端的與那國島和西南端的久米島為琉球國邊界,釣魚島不在琉球國全圖之內(nèi)。
1809年,日本學者高橋景保繪《日本邊界略圖》中,也未將釣魚島列入琉球。
一些西方人的著述也有上述類似記載。如,1809年法國地理學家皮耶·拉比等繪《東中國海沿岸各國圖》,將釣魚島、黃尾嶼、赤尾嶼繪成與臺灣島相同的顏色;1811年英國出版的《最新中國地圖》、1859年美國出版的《柯頓的中國》、1877年英國海軍編制的《中國東海沿海自香港至遼東灣海圖》等地圖都將釣魚島列入中國疆域版圖。
近代以后,中國加強了對釣魚島的管轄。同治二年(1863),胡林翼、嚴樹森等編繪的《皇朝一統(tǒng)輿圖》用中文地名標出了釣魚嶼、黃尾嶼、赤尾嶼等島名;而凡屬日本或琉球的島嶼,皆注有日本或琉球地名。作者在跋文中特意注明,“名從主人,如屬于四裔,要雜用其國家語”。這明白無誤地說明釣魚列島是中國的領土,與日本毫不相干。
1871年編寫的《重纂臺灣通志》將釣魚島列為臺灣宜蘭縣的海防要沖。其載,“噶瑪蘭廳即廳至北界三貂,東沿大海生番聚處……廳治南港門寬闊,可容大舟,屬噶瑪蘭廳營分防,又后山大洋北有釣魚臺,港深可舶大船千艘,崇爻之薛坡蘭,可進舢板船?!?
綜上所述,至晚從明朝開始,釣魚列島就已成為中國疆域的組成部分,并得到了國際社會的承認。
據(jù)目前所見文獻,日本人首次探察釣魚島是在1884年。1884年,日本商人古賀辰四郎登上釣魚島,隨后向沖繩縣地方政府予以報告,沖繩縣政府隨后對釣魚島展開調(diào)查,并提請日本中央政府在釣魚島建立國標,但為中國方面發(fā)覺。由于顧忌釣魚島屬中國領土,日本政府未敢輕舉妄動。
在甲午戰(zhàn)爭后期,日本已穩(wěn)操勝券,日本政府認為竊取釣魚島時機已經(jīng)成熟。1895年1月,日本內(nèi)閣會議召開秘密會議,討論并通過了在釣魚島修建界樁事宜,在中國政府毫不知情的情況下,單方面以秘密決定的方式將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劃歸沖繩縣所轄,日本就此竊取了中國釣魚島。
1895年3月,清政府在戰(zhàn)場失利,被迫與日本議和,并簽訂了喪權辱國的《馬關條約》。按照《馬關條約》規(guī)定,中國將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、澎湖列島讓與日本,其中包括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。此后,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一直處于日本控制之下,直至二戰(zhàn)結束。
1943年,中國與美英等世界反法西斯同盟國簽署了《開羅宣言》,明確規(guī)定,“日本所竊取于中國之領土,例如東北四省、臺灣、澎湖群島等”,歸還中國。1945年的《波茨坦公告》不僅重申了《開羅宣言》的這一規(guī)定,而且強調(diào)日本領土限于“本州、北海道、九州、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(nèi)?!?/p>
1945年8月15日,日本政府宣布接受《波茨坦公告》,無條件投降。9月2日,日本政府在《日本投降書》中表示要“承擔忠誠履行《波茨坦公告》各項規(guī)定之義務”。
根據(jù)《開羅宣言》和《波茨坦公告》的精神,日本必須將其竊取的包括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歸還中國。同時,國際條約明確限定了日本的領土范圍,而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從未包含在日本國土之內(nèi)。既然日本接受了《波茨坦公告》,就意味著必須放棄其所攫取的所有中國領土,這當然包括臺灣所屬島嶼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。被日本竊取的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回歸中國在國際法上已得到確認。
1951年,美、英等國在舊金山舉行和會,與日本媾和,簽訂了所謂“舊金山對日和約”,宣布將北緯二十九度以南之南西諸島(包括琉球群島與大東群島)、孀婦巖島以南之南方諸島(包括小笠原群島、西之島與琉璜列島)及沖之鳥礁與南鳥島置于美國的托管之下。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不在此范圍之內(nèi)?!杜f金山條約》是在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準備、擬制和簽訂的情況下簽署的,對中國當然沒有拘束力。9月18日,周恩來總理兼外交部長代表中國政府鄭重聲明:“舊金山對日和約由于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準備、擬制和簽訂,中央人民政府認為是非法的、無效的,因而是絕對不能承認的?!?
1952年和1953年,美國治下的琉球民政府先后發(fā)布了《琉球政府章典》和第二十七號令,擅自擴大托管范圍,將中國領土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裹挾其中。這兩個文件違背戰(zhàn)后一系列國際條約對日本領土范圍所做的規(guī)定,是非法無效的。對此,1958年,中國政府發(fā)表“領海聲明”,宣布臺灣及其周圍各島屬于中國。
1971年,美日簽署《關于琉球諸島及大東諸島的協(xié)定》(簡稱“歸還沖繩協(xié)定”)。美國不顧中國政府的反對,將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“施政權”擅自“歸還”給日本。通過美日之間的私相授受,原本屬于中國疆域范圍內(nèi)的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,成為日本的“施政領域”。
為了掩蓋竊占的釣魚島是中國領土的真相,日本可謂煞費苦心,編造各種理由,妄稱日本是在經(jīng)過審慎調(diào)查,確認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為無人島,中國政府是在東海大陸架發(fā)現(xiàn)石油資源后,才首次提出尖閣諸島領有權問題等等。這些說法顯然與歷史事實不符。其實質(zhì)是制造輿論、遮人耳目、蠱惑世人、誤導國際社會,為其非法侵占中國釣魚島的行為尋找所謂國際法依據(jù)。
中國政府歷來聲明并主張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是中國領土,這一立場從未發(fā)生變化。1992年頒布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(qū)法》時,明確規(guī)定“臺灣及其包括釣魚島在內(nèi)的附屬各島”屬于中國領土。2009年頒布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》確立了海島保護開發(fā)和管理制度,對海島名稱的確定和發(fā)布作了規(guī)定。2012年3月,中國公布了釣魚島及其部分附屬島嶼的標準名稱。2012年9月10日,中國公布了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領海基線,并于9月13日向聯(lián)合國秘書長交存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領海基點基線的坐標表和海圖。
可見,中國政府歷來將釣魚島視為中國疆域的組成部分,不僅從未承認日本的非法占有,而且行使了管轄權。無論從歷史、地理還是從法理的角度來看,中國對釣魚島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。這是無可爭辯的事實。